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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二十二日 - 爭取或領受?


世上有兩種非常不同的人,就是人本的爭取者及神本的領受者。所羅門王是有極大成就的人,但他察覺到爭取的虛空;他所有的成就其實全是神的恩典禮物,是他不配得的。當他向神求智慧,神不但賜給他智慧去治國,更加上其他各樣福氣,所以今天讀到他作的上行之詩,都看出詩篇的重點:若不是耶和華動工,人的努力都是無用。他用建房屋的人,看守城池的人及農夫,都知道這個道理;若要做建築、守城池、農作都沒有壓力,能安睡的話,人必要求耶和華親自工作,不然人的工作將變成枉然, 徒勞無功。

生兒育女是所羅門舉的第二個例子,有多少人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去生兒育女?連生兒女都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,所懷的胎,都是祂的賞賜,是一個祝福,不是人努力爭取的結果, 我們如果知道這個道理,便不會充滿焦慮,因為一切都是從神而來。

箴言把這真理再加以解釋,形容這種人本的爭取者,以厚利加增財物,又轉耳不聽律法,誘惑正直人行惡道,必掉在自己坑裡。另外一些以神為本的領受者,會因他們行為完全,而承受福分。我們的社會推崇高成就者,又貶低那些領受者,但那些領受者卻至終得福,而爭取者必定失敗,連他們的財富也要歸給那些領受者,那些憐憫窮人的人。神聽領受者的禱告,卻以爭取者的禱告為可憎厭的。

舊約的祭司們是典型的領受者, 他們沒有產業,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。他們或會把自己跟其他有產業的以色列人比較,但其實他們的產業最好,得到神自己為產業。新約的信徒也是一群領受者,彼得指出父神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,重生了我們,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,可以得著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、存留在天上的產業。

你是個人本的爭取者還是一個神本的領受者?你生命中那部分仍需要極力爭取,要更大的成就?記住你不是萬能的,沒有神的參與,你的一切都變成虛空幻影,把你的事交託神, 祂會為你成就!

詩 127:1-5 結 44:1-45:12 彼前 1:1-12 箴 28:8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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