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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十一日 - 知識的代價

律法中常提到的兩種罪就是有意或無意,有心或無心的罪。有意犯的罪是有預謀,知道所作的是不對的, 這些罪是不能得救贖,因為是明明侵犯神的主權,漠視神的律法,違法者都要從以色列中剪除,即時要判以極刑。犯安息日的人都知道甚麼是安息日,又知道在安息日可做及不可做甚麼,雖然從地上檢樹枝是件小事,但行在安息日時便要被石頭打死,全無任何憐憫,因是明知故犯。

有些罪是無心無意的錯失,有時稱為過犯或誤犯,犯者不知界限在哪兒於是過了界。整個舊約的祭祀體系都是為這種罪而設,不是「不知者不罪」,而是不知者所犯的罪可被塗抹。知識是有代價的。

可拉一黨叛變,連同二百五十個族長去反對摩西、亞倫,這些利未人覺得只有亞倫子孫才可當祭司的條例不公平。其實利未人應該熟讀律法, 並用律法教導民眾,所以這次是明知故犯,是褻瀆神的罪,所以耶和華叫地吞吃了這黨人,叫他們直下陰間, 罪無可赦,這是史無前例,人不死而去陰間。

神是輕慢不得的,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,當你知道神的話和祂的律法時,若知法犯法,罪便不得赦免。今天不少信徒想更認識聖經,甚至去讀神學,以為認識更多會比其他人屬靈。頭腦上的知識不但不會叫人更敬虔,反而招惹知識的代價,使這人犯的罪都成為有意有心, 明知故犯。我們要認識神的話,不是為要知道,滿足自我的求知慾,而是要去遵行,靈命才有長進。

人的生命要建造在聽命順服的磐石上,可以勝過人生的風浪。我們要知道如何用知識,乃是要知而行,不是知而傲,要不然我們的生命就是建造在沙土上,經不起風浪的沖擊。

你對神的話有追求嗎?你知道知識的代價嗎?你若知道便會離惡而行善,那知識便變成正面;若你知又不能行,寧願不知,或會失去你所得到的。記住,一切有意的罪都沒有寶血的遮蓋,神會審判,求祂憐憫吧!

詩 37:30-40 民 15:17-16:40 可 15:1-47 箴 11:5-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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