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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月七日 - 神的眼目與人的眼睛

神是無所不知的,祂的眼目遍滿全地,沒有任何事情不顯露在祂眼前。邪惡和狂傲的人都不能站在祂眼前;作孽的是祂所憎惡,都不能進入祂的聖所;人必需敬畏這位全知的神,除去他所有的污穢,才可進入祂的同在。

神的眼目也在一切有需要的人身上,夏甲離開她主母家時耶和華並沒有撇棄她,反而祂的眼目從來未離開過她,故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「看顧人的神」,因而說:「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?」真的,神一直看顧夏甲及她的孩子。

人的眼睛是身上的燈,照亮人的內心,顯露出這人的真正面目及隱藏在裡面的思想。一個人見到的會引導他的生命,我們要不斷使這身上的燈明亮,不要讓這燈昏暗。中國人常指人有「小心眼」,即內心所見到的太狹窄,太自我中心而忽略了更大的事。我們的眼見到的通常都是面前的及與自己有關的,於是便變成近視眼,不能看遠處的事物。

有些眼睛只能看見旁邊的人,看他們怎樣看自己,故常做些取悅他人的事,讓人以為自己靈性道德高尚, 把善事作在人前,故此已經得了他們從人來的賞賜。

有些人的眼目放在自己所受的傷害及不公平的待遇上,當一個人不饒恕時便被一個掌刑的去折磨,而神也不會饒恕他們的過犯。更多的人把眼目專注在財寶上,因視財如命便錯過了不少天上永恆的財富,一個人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,愛發財等於恨神、厭惡神。

夏甲知道神是看見又願意照顧我們的,我們不用扮演甚麼,神早看穿了。人若不認罪,天父也不會饒恕我們的過犯。若我們心中只有錢財,我們便變成惡人、恨神的人。

神今天知道你內心的境況,知道你的眼睛向何處張望,知道你裡面的渴求及意願。祂的心是要賜福給你, 但你的眼要定在祂身上。你的眼現在看見甚麼?當轉眼仰望耶穌,當你眼與的祂的眼接觸時,一切都不再一樣!

詩 5:4-12 創 16:1-18:19 太 6:1-24 箴 2:1-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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