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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二十二日 - 判斷別人

耶穌在世時常被不同的人去論斷,因為祂的聲名遠播。很多人希奇祂的教訓,所賜給祂的智慧和祂手所作的異能。沒有人知道祂從那裡來有這些事,及誰賜給祂智慧能力。於是人們從祂的出處、家族著手去判斷祂,結果便反而厭棄耶穌,因祂跌倒。每個人都會有他的意見,但意見(民意)是無可能改變現實的。不論耶穌的鄉親如何看祂,祂仍是神的兒子。

耶穌家鄉的人因知道祂是誰,又認識祂的家人,故產生憎厭。所以主說到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,沒有不被尊敬的。因為他們的不信,耶穌就往周圍鄉村教訓人,反而不在自己的地方行甚麼異能,不過按手在幾個病人身上,治好他們。

當希律王聽到耶穌的名聲,便以為是他殺了的施洗約翰復活,他的判斷是從一個充滿罪疚的良心發出,因他流了無辜人的血。有罪疚的良心影響人的判斷,所以認罪才能得到一個清潔的良心去分辨是非,只有耶穌的寶血才能潔淨人的良心。

判斷別人很多時都會不正確,因為人不是全知的,我們的意見可能被不信或一個不清潔的良心阻撓,使我們的判斷有偏差;加上人只能看片面,不能看全面;人又充滿了偏見、驕傲自大及錯誤的事實或觀念,判斷他人實在是件高度危險的事,會使他人受傷害,正如耶穌鄉親的不信一樣。

耶穌說若我們論斷別人,自己也會受害。你的論斷會招惹他人對你更多的論斷。這個罪是連瑣及反彈性的,如回力棒打回放棒的人一樣。這都未算是神的審判懲罰,而是自然生活的一部分。當其他人批判自己時, 我們定有衝動去為自己辯護,與人爭論;之後更會找機會去報復,反而去論斷那個論斷你的人。論斷的罪便如此在一群人裡面散播,使人不和,彼此為仇,互相報復。

你能接納一些跟你不同的人嗎? 你曾經因一些誤會而論斷批評別人? 你有沒有讓神作判官而把案件帶到祂跟前?求神饒恕吧!

詩 30:6-12 利 13:1-59 可 6:1-29 箴 10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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