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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四日 - 神全備的律法

耶和華的律法是全備的,叫人能知道如何活在世上。我們守這律法便會討神的喜悅,因祂是定律例的神; 人若守律法便能勝過罪,可以與神親近。律法的完美是在乎那賜律法給我們的神,祂要我們更認識祂,更像祂的聖潔、公義及慈愛,以致一天我們能全然成聖而不犯罪。

詩篇十九篇中的第一段落講到神如何藉著祂的創造跟人說話,這是祂給世人一種普遍的啟示,叫人知道有個創造者。隨後在這一段中更論到神特殊的啟示,即藉著祂的眾先知,特別是摩西,將神的律例及誡命傳給以色列及全人類。最後在末世,神差祂的兒子道成肉身,向世人宣講天國的福音。(參來一:1;約 1:14)。

詩人用不同的字眼去描述神的律法,例如法度、訓詞、命令、道理、典章等。這些都是為人類的好處,叫他們知道神對人的要求,使人心甦醒、有智慧、有喜樂、眼目明亮,得賞賜並免犯大罪,又可以不被罪惡轄制我們的生命。

人都是軟弱,有強烈的犯罪傾向,我們要不斷被警誡才能不犯罪。人的罪在此被形容為錯失、隱而未現的過錯、任意妄為的罪及大罪。我們人生最大要務是分辨何為罪,知道自己的錯,得完全,不犯罪,使我們口中的言語及心中的意念,在神面前, 即在那賜律法的審判者面前,得蒙悅納。

耶穌指責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,因他們只會教人,但自己卻沒有遵行神的律法,他們自以為義,錯失了神的要求,反倒犯罪,故不能進入神的國。他們外表上完美,但內心卻滿了污穢、放蘯及勒索;換句話說, 他們心中是無法無天,他們的宗教只是外表的活動,沒有敬虔的實際。他們的祖先如何,他們也照樣承傳。

我們都要面對自己犯的罪,不少人藉著自欺、遮掩、不承認,自以為無罪;更多人因自義,專責難他人卻對自己過度仁慈;但眾多的人其實已被罪惡轄制,失去不犯罪的自由。你今天如何面對你的罪?讓神的律法給你更多亮光去分辨吧!

詩 19:7-14 出 19:16-21:21 太 23:13-39 箴 7:1-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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