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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十四日 - 神話語的能力

那時以色列人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門前的寬濶處,請文士以斯拉將耶和華藉摩西傳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書帶來,從清晨到晌午讀這律法書,眾民側耳而聽。他一展開律法書,眾民都站起來,舉手應聲說:「阿們,阿們!」又低頭面伏於地,敬拜耶和華。又有利未人使百姓明白律法,跟百姓講明意思,明白所念的,所以神話語的能力使眾人受感而哭,因為他們沒有守神的律法。人聽到神的話的第一個回應是認罪悔改,轉離惡行,開始遵守律法上的要求。

神的話不但使人知罪,更是釋放人從罪中出來。若一個人明白神的話,他便有盼望,因為他知道神對他的要求,也知道應該如何生活去討神喜悅,神的喜樂(或喜悅)就成為人的力量。我們若開始討神喜悅,祂的能力便來到,使我們可以過一個聖潔的生活。

神的喜樂不是表面的高興,過了節期後便打回原形。律法的原意是要叫以色列人進入神的安息裡,好像每天都享受安息日的平安和幸福。以色列人因反叛和硬心,不能進入應許地享安息,一代人死在曠野。人反叛神時便失去安息的福分,但如果我們聽到神的話又遵守時,我們便可以進入安息。安息不是從人的意見和方法而來,而是人與神的關係,神若喜悅我們,我們便有喜樂平安,凡敬虔的人都會有這個福分,讓我們都順服神, 進入安息。

神的話語大有能力,因為聖靈的工作。聖靈又是聖善的靈,是神賜下給人,祂開人的心又教導勸誡人,更賜能力叫人能行出神的話。讀神的話而沒有聖靈的同在便變成學術性的讀書,頭腦上明白但心靈沒有回應, 於是失去行神道的喜樂和平安。讀經的目的是要人知罪,悔改及轉離,使人知罪是聖靈的工作,叫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,於是帶來悔改及回轉。

神喜悅你嗎?你所想所作所言是否討神的喜悅?祂若因你開心,你也會有喜樂平安,進入祂的安息裡。當你讀神的話時,要求聖靈伴讀,叫你為罪扎心,重新走上神的道路,討神喜悅,經歷平安喜樂。你願意嗎?

詩 88:1-7    尼 7:61-9:21    林前 9:1-18    箴 21:11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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